新竹市高中以下學校家庭教育四小時課程活動規劃施行調查表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在正式課程外實施之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應依學生身心發展、家庭狀況、學校人力、物力,結合社區資源為之,並於學校行事曆載明。
惠請 貴校提供96年9月至97年6月已施行辦理之家庭教育四小時課程活動統計,及97年7月~98年1月預定規劃辦理之家庭教育四小時課程活動,俾利相關參考!!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在正式課程外實施之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應依學生身心發展、家庭狀況、學校人力、物力,結合社區資源為之,並於學校行事曆載明。
惠請 貴校提供96年9月至97年6月已施行辦理之家庭教育四小時課程活動統計,及97年7月~98年1月預定規劃辦理之家庭教育四小時課程活動,俾利相關參考!!
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
學校名稱: 新科國中 填表人: 陳彥君
職稱: 輔導組長 聯絡電話: 03-6686387#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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